我们都知道,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已经不能够在驾驶上路了,因此汽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汽车送至车管所指定的汽车报废解体厂进行报废。但是,如果我们的汽车在达到报废标准后仍能“发挥余热”,汽车所有人是可以向车管所申请汽车延缓报废的。那么汽车该如何申请延缓报废呢?下面就让我们跟随
北京汽车解体中心一起了解一下吧。
北京汽车如何申请延缓报废
1.提供相关资料给车管所,提出延缓报废年限申请,资料包括:《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检验岗会对延缓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片对比,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3.完成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车辆,车管所会在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北京汽车报废延缓年限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