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主办理名下车辆报废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申请,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供相关手续,并确保报废车辆的状态正常,这样车辆就可以办理报废了。如果车辆已经被查封了,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报废呢?
查封车辆怎么办理报废需要先办理解封手续,然后才能申请报废。但如果是因为经济债务纠纷而导致的车辆查封,那么不能进行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或注销等手续。不过,车辆可以进行年审,补领牌证或者申请临时号牌。在查封期满后,如果没有延期手续,查封效力会自动消失,但车辆不会无故解封。如果要解封车辆,必须由他人担保,或申请人需要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查封与车辆手续问题、企业与银行、个人与银行存在债务方面的问题有关。
车辆报废条件1.车辆五大总成完整;
2.车辆的发动机号码、车架号需要与车管所档案相符;
3.车辆非抵押和无违章未处理;
不能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车辆,是不能直接申请报废办理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对应的补充资料来进行情况说明。
车辆报废标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