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好比一个人死亡了,那么政府确认这个人死亡后,就会把它的户口信息注销掉,所以一般车子报废后还要对车辆进行注销。但是注销不仅可以代表死亡,它还可以代表失踪、移民等,一旦注销了,则意味着你在本国登记的信息被消掉了,至于你是死是活,都有可能。
车辆报废与注销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讲,“报废”概念针对的是“车辆”,而“注销”概念针对的是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其中,车辆号牌属于公共资源,如果你未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相当于你一直占用着一项公共资源,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
(一)什么是机动车强制报废
我国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二)什么是机动车注销登记
所谓“机动车注销”全称是“机动车注销登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注意:属于弟一种和弟二种情况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销车辆手续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属于报废车辆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温馨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车辆报废流程
1、车管所大厅26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解体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
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